产品

您的位置:首页 > 食品资讯 > 中国食品 > 答复|关于食品生产许可问题

答复|关于食品生产许可问题

来源: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 |  2024-04-25
  来信内容:
 
  如题,生产企业已获得固体调味料及半固体调味料生产许可,目前生产了一款产品标识为半固态调味料,但产品实际呈液态。请问半固态调味料的具体定义,其与液态调味料的区别。想知道此种情形是否属于超许可范围生产?

  答复内容:
 
  您好!您于2023年5月10日的来信收悉,现对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:
 
  按照《调味品分类》GB/T20903-2007中仅对液态复合调味料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描述,未明确半固态调味料的术语和定义。
 
  依据《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(2006版)中“一、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”: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、半固态(酱)调味料、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。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(花生酱、芝麻酱、辣椒酱、番茄酱等)、复合调味酱(风味酱、蛋黄酱、色拉酱、芥末酱、虾酱)、油辣椒、火锅调料(底料和蘸料)等;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、烧烤汁、蚝油、鱼露、香辛料调味汁、糟卤、调料酒、液态复合调味料等。

TAGS:调味料 食品安全 监督 食品 生产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,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,不做任何商业用途。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,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,仅供读者参考。
上一篇: 广东检出11批次不合格食品,有泥鳅、梭子蟹、粉豆角等
下一篇: 安徽省公布2022—2023年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